物流貨運保險是必不可少的環節,它是貨物在運輸途中遇到突發情況的保障,作為與貨運保險公司簽訂的保險合同文字依據,對于物流貨運投保當中有以下幾點注意事項。
(1)親自填寫“投保書”, 要保書上有關告訴事項應照實告訴;不瞞哄不遺漏,以確保投保后的權利。
要保書上“投保人(簽章)”欄應親自簽名或蓋章,并請被保險人于“被保險人(簽章)”欄親自簽名或蓋章。 《保險法》第五十五條規則: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合同,未經被保險人書面贊同并認可保險金額的,合同無效。
2. 討取首期繳費收據
在保險公司未簽發保險單前,連同投保書一起繳付首期保險費時,應向業務員討取保險公司出具的保費暫收收據或保費收據。為確保你投保的權利,最好不要收取業務員以個人或任何別人的名義出具的收條。
3. 討取保單并仔細審查保單內容
填寫投保單并繳納首期保險費后一個月內(特別狀況除外),您將收到正式保險單。收到保險單后,您務必進行仔細審核,發現錯漏之處,請求業務員及時交保險公司更正。如確認保單無誤,請填妥保單回執交業務員帶回公司以確保您的權利。